浏览数量:104 作者:南京市华电中学 发布时间: 2026-05-15 来源:本站
【尚真华电】2026年南京市华电中学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市、区2026年初中招生入学文件精神,我校将今年新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2026年已完成小学义务教育的毕业生,且没有参加初中注册学籍的本学区内学生。 二、施教区范围 经五路(燕城大道)以东、燕尧路以南、沪宁线烷基苯支线铁路以西、栖霞大道以北所辖区域。 (户籍地址和房产证地址均为:化纤新村、万寿村、万鑫嘉苑-进取村149号、怡园小区-进取村150号、万鑫世纪苑-进取村151号、沁苑一村-进取村152号/154号、沁苑二村-进取村153号、万丰苑-进取村157号) 三、招生规模: 480人。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规模者,由栖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学区生报名时间和方式: 5月21日至5月23日17:00,通过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由监护人本人填报相关信息。 线下咨询点:南京市华电中学(栖霞区寅春路99号)教务处 五、随迁子女材料审核: 本校接受居住证地址在迈皋桥街道、燕子矶街道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审核,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监护人,于6月1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监护人现场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填报相关信息。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随迁子女,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对于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本区入学。 六、招生咨询电话: 工作日(即日起-6月30日):66616381 66616361(教务处) 咨询电话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答疑:13913835329(靳老师)13655199679(黄老师)
